关于对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核查结果的公告
来源:考务二部
时间:2022-05-19 20: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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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规定和要求,对照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对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领取证明人员,进行了考试资格核查,现公告如下:

一、核查结果

经核查,有1人不符合报考条件(附件1),有19人未按期完成资格核查(附件2)。

二、补充核查安排

(一)补充核查对象

资格核查结果为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附件1)、未按期完成资格核查人员(附件2)。

(二)补充核查时间

2022年5月19日至5月25日。

(三)补充核查方式

采取网上提交材料、网上核查。

1、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如对核查结果有异议,可在补充核查期间将补充材料发至邮箱进行资格核查,逾期视为认同核查结果。

2、未按期完成资格核查人员。在补充核查期间将核查材料发至邮箱进行资格核查,逾期不再受理。

请将核查材料分别扫描成Jpg格式的图片(图片大小≤10M),以文件压缩包形式上传(压缩包命名为:姓名+本人手机号),邮件主题需写明“勘察设计核查”,于2022年5月24日17:30时前发送至邮箱henanjs@qq.com,逾期不再接受邮件。

提交的审核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报名资格,将按有关规定处理。本次是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最后一次考试资格核查,由于考生个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将影响本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3、补充核查咨询电话:0371-63318969

(四)补充核查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2.学历证书原件;3.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学历信息);4.学位证书原件;5.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需提供职业实践年限证明);6.基础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需提供)。

 

2022年5月19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附件:

1.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不合格人员名单.xlsx

2.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未按期完成核查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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